一、於RAW SHOP消費開立之「二聯式電子發票」,不主動寄送,RAW亦會將發票號碼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
二、相關資料請參考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如有需要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據選擇之載具而不同;使用共通性載具者(手機載具/自然人憑證),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查閱;使用會員載具者,可至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列印為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對獎作業,請您於開獎當月10號前索取,若逾期則無法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
例:5、6月份票,須於7月10日前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聮(中獎發票無此限制) 。
提醒您!
若您已索取過該張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則無法重覆索取,請妥善保管。
三、退貨發票代為處理聲明
當您提交退換貨申請,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退換貨原則,並接受香港商赫士盟食品企業有限公司樂群分公司RAW 代為處理電子發票作廢、折讓及相關後續退貨事宜。
四、捐贈發票
捐贈電子發票者,一旦選擇捐贈電子發票,中獎權利即屬於該受捐贈社福團體,不得主張列印及任何中獎權利。如您於訂購時選擇將發票捐贈,依據法令規定,已捐贈的發票無法索回,如有退換貨需求,RAW將會作廢該發票。
五、中獎發票兌獎
1.) 手機條碼載具:手機條碼載具綁定匯款帳戶,將由財政部將獎金自動匯入您設定的帳戶。
2.) 自然人憑證:自然人憑證綁定匯款帳戶,將由財政部將獎金自動匯入您設定的帳戶。
3.) 會員載具: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發票兌獎必須使用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選擇會員載具的顧客可於收到中獎通知後至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 列印中獎發票兌獎。
六、發票更換聲明
請於消費時確認應取得二聯(個人消費)或三聯(報帳用)發票,若您當初於訂購時已選擇三聯式電子發票,訂單成立後就無法更改為二聯式電子發票,當初已選擇二聯式電子發票亦無法變更為三聯式電子發票。本公司已盡告知義務,且為配合國稅局勸止二聯換開三聯之政策,本公司有權利考量各因素後拒絕換開發票。若誤選請盡速取消訂單重新訂購。
七、三聯式電子發票
消費開立之「三聯式電子發票」,如您未提出代為列印寄送的需求,RAW不會主動寄送三聯式電子發票證明聯,公司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註冊之營業人或工商憑證登入列印有關三聯式發票之退貨,為求雙方報稅資料之作業單純化,一律採實體銷折單方式處理,請加蓋“公司發票章”後寄回。此外,為避免嚴重影響您的退款,請於消費時確認發票開立屬性是個人消費或公司消費。